尊敬的患者及其家属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)等要求,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,减轻群众就医负担,加强住院预交金管理工作。现公告如下:
1.自2025年6月30日起按新的住院预交金额度收取住院预交金(详见附件)。
2.住院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分多次缴纳,原则上多次缴纳的总额不能超过入院时诊断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。
3.本次公示的病种为我院常见病种。
咨询电话:0635-8902131
聊城市眼科医院
2025年6月28日